事项类型 |
公共服务事项 |
||
服务单位 |
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|
主管部门 |
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|
咨询电话 |
028-86130505 028-86138840 |
监督投诉 电话 |
028-86140600 |
办理形式 |
现场办理 |
||
服务内容 |
相关单位需要通过档案记载内容政审(考察)存档人员情况用于参军、录用、入党、因公出国、升学等,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规定提供政审(考察)服务。 |
||
办理时间、地点 |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9:00-12:00,13:00-17:00 办理地点: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99号二楼服务大厅 |
||
办理时限 |
即时办结 |
||
申请条件 |
人事档案托管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。 |
||
申请材料 |
1.《单位介绍信》; 2.政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 |
||
办理流程 |
(一)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。 (二)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。属于受理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受理,办理政审(考察)登记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,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不属于受理范围的,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。 (三)申请人凭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在窗口当场进行查阅,出具政审(考察)意见。 |
||
收费依据 及标准 |
不收费。 |
||
设定依据 |
1.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事部关于印发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(人发〔1996〕118号) 2.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) 3.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》(川人社发〔2016〕31号) |